相似的经历容易造就相似的人,这也是陆一会觉得跟薛素素在一起轻松的重要原因。
林薇太优秀了,各方面都堪称完美,这让并不完美的陆一感到有些不自在。
两人吃吃聊聊,没过多久便把点的食物吃光了,当然,大部分都是陆一吃的。
他精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后,大脑为了身体能与之匹配就开始自行调整,让个各方面机能快速提升,这就需要更新掉许多身体细胞,新陈代谢加快,所以他会感觉到很饿。
之前他的精神力虽然强,但完全不会使用,也没有调动起来,身体自行增强的幅度有限,导致他身体机能都还不如林薇。
现在就不一样了,青城派的心法帮助他凝聚精神力,身体潜能被充分开发出来,接下来一段时间他瘦弱的身体会不断充盈强壮起来,身体素质会达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
“小伙子还真能吃啊,我开店十几年来没见过有几人可以吃这么多的,那些所谓的大胃王也不过如此吧!”
老板过来结账的时候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陆一笑了笑没有说什么,薛素素付完钱后与他离开了。
此时的天还是黑乎乎的,大街上依旧一个人都没有。比平时安静许多,之前时不时就会传来警车与救护车的声音,全是一首首为被诡异害死的无辜生命演奏的送葬曲。
“现在去哪里呀,要不去酒吧坐坐吧?”
“这么晚还有酒吧敢营业啊?我没去过这种地方。”
“有呢,我看到一闺蜜的朋友圈刚发在玩的视频,就在附近不远,我们去找她玩吧,你这样的帅哥肯定受欢迎呢!”
“别瞎说,我不帅,去看看吧。”
陆一毕竟是年轻小伙子,对酒吧还真有些好奇,想去见识见识。他的脑癌还没有好,心中还是想在死前多见识见识,多体验体验。
至于薛素素说他帅也是有原因的,并不是五官有多精致,长相还是跟以前一样,只是有点小帅。而是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质与魅力,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凭空生出许多好感与敬畏。
这是因为陆一的精神力在心法的作用下凝聚在了一起释放出来,潜移默化的影响了身边人。
人类骨子里同样会崇拜强者,想要依附于强者,身体强壮、有钱、有权都算是强者,但陆一这种精神力强大的影响是最直接,也是最强的。
两人很快便来到了名为“奥斯卡”的酒吧,这里场地够大,装修够好,服务与人气也佳,在Y市很有名。
是许多不安分的年轻男女、油腻大叔、风***的欢乐窝。
此处物价不低,一瓶旺仔牛奶都要100块,其它酒水的价格就更是夸张了。但挡不住大家的消费热情,毕竟大方消费的时候会有漂亮小妹妹小姐姐投来异样的目光。
你以为是崇拜,其实是视你为肥羊,她们一半以上都是“营销”或者“气氛组”。
劲爆的音乐,花里胡哨的灯光,不断跟随节拍跳动的人群,都让陆一联想到了“纸醉金迷”这个成语。
从各色各样的人身边路过,“听”到了他们混乱的心声,陆一知道自己来错了,这简直就是一个大染缸,不但污浊他的心灵,还污染他敏锐的听力与视觉,很是难受。
但来都来了,没道理转身就走,也许能发现什么乐趣呢。
薛素素带着陆一来到了闺蜜的卡座,她的闺蜜并不算好看,不高又有些胖,五官还不错,但有明显整容过的痕迹。
卡座里还有其他人,有男有女,各怀心事,都是以闺蜜为中心的,她是今天的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