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他都在想,好希望回到小时候,无忧无虑的日子。什么都不用去想,什么都不用去管,那样真好……
陈初五正怀念着,突然感到一股剧痛袭来,疼得他呲牙咧嘴,刚才那股子温馨劲儿也顿时抛在了脑后,冲着黄老道大骂起来:
“嘶,老道士,你能不能轻点儿啊。你敢说你没打算弄死我,然后自己好独吞功德?”
黄老道哼了一声:“痛,痛就对了!自己看看。”
陈初五往伤口处看去,只见得一股红色的血液从伤口里流淌出来,而原本郁结在伤口周围的黑气,都消失无踪了。
看到这,陈初五心中一喜,忍不住动了一下,牵扯到伤口,又疼得他直咧牙。
“哼,现在知道疼了,之前逞英雄那股劲儿呢?去哪儿了?”
“我当时不是为了帮你吗。”
老道士下巴一扬:“贫道是什么人,需要你帮?”
陈初五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现在倒是硬气了,也不知道之前是谁,累得跟个死狗似得。
黄老道嘴上说着,但手上却没停。见伤口处阴气都消散了,流出了鲜血,便从包里掏出一团金黄色絮状的东西,贴到了陈初五的伤口上。这玩意儿在梧城这边叫做“金毛狗”,在后世可不多见,不过在陈初五那个年代,倒是稀松平常。
这玩意儿是一种植物的茎上的软毛,对止血有奇效。平民百姓家里都会备着点儿,受了伤出血什么的,都用这个。
也算是民间的一种土办法吧。
其实这种土办法在那时候挺多的,而且效果也不错。打个比方,在梧城这边,有很多平民家庭,会常年在泡菜坛里,放两三根嫩茄子。不过这茄子可不是拿来吃的,而是用来治伤的。
如果不小心踩到了锈钉子,或者是被生锈的铁片划伤,用这茄子敷伤口,可以吸掉伤口上的铁锈,防止得破伤风。
当然了,这都是那个年头的事,民众们生活条件艰苦,再加上医疗资源也有限,只能寻一些土办法,自我救治。写在这里,只是给诸位了解一下。
现在条件好了,若是不幸受了伤,最好还是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
……
书归正传,黄老道把“金毛狗”贴在了陈初五的伤口上,絮状的绒毛与鲜血混合到一起,就紧紧地地吸附在了伤口处,形成了一团痂,血也顿时被止住了。到此,就不必再多处理了,只要等伤好了之后,用手一搓,搓掉上面的结痂,下面就露出新肉了。
接下来,黄老道又用同样的办法,帮陈初五处理好了其他的伤口。末了,又对着他念了一段驱瘟咒,才算彻底完事。
做完这些,两人回到了棺材处,刘叔等人早已翘首以盼,只是看黄老道二人在忙活,并没有打扰。现在见两人归来,便忙不迭的询问起来:
“黄大师,这邪祟应该消灭了吧?”
黄老道瞟了一眼满地的木头渣子,点点头:“没事了!你们做得很好。”
众人脸上都流露出欣喜的表情,自打进了这乱葬岗,一直都是黄老道在忙活,其他人就和累赘差不多。现在能帮到黄老道消灭邪祟,大家伙都很开心。
“走吧,还是不要放松,等咱们走到林子里再休息。”
黄老道一挥手,所有人都自觉的整好队,往乱葬岗外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