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月侧头去看叶初,他有一双桃花眼,五官俊美,棱角分明,脸上的笑容阳光明媚,自有一种意气风发的光彩。
“你常来吗?”
叶初说:“倒也没有,偶尔心情烦闷之时会来,这处山涧很清净,能让人心静下来。”
所以才带她去那里,希望那处溪涧,也能让她的心宁静下来。
可寂月到了山涧才发现,这里温泉倒是有一处,寒瀑和潭水又在何处?
还有新鲜肥美的鱼,又在哪里?
叶初心虚的一笑:“这里虽然没有鱼,不过有野味,你在此处等我,我这就去抓。”
寂月真想翻一记白眼,叶初却一溜烟就不见了。
她寻了一块平坦的草地坐下,听着溪涧潺潺的流水声,像一剂良药,慢慢抚平内心的烦闷。
没一会儿,叶初就提着几只野味回来了,额间还有滲滲汗珠,他喘着粗气,朝寂月扬了扬手上的东西。
“我们有吃的了!”
叶初像是老手,很快就拾掇了一堆柴火,然后又麻利地处理了野味,用粗直的树枝穿起来,架在火上烤。
做完了一切,他坐在寂月对面,额头的汗珠滚落到了脸上。
寂月递了一块手帕过去,他看着手帕上绣着精致的海棠花,不觉一愣。
“擦擦汗,记得还我。”
柴火烧得“咯吱”响,谁也没说话,只安静地翻烤着,叶初拿出调味料,不时地撒上。
不多时,便香味扑鼻。
“叶初,你家不是皇商吗?听说,叶家的财富富可敌国,作为叶家继承人,你还会这个!”
他该是锦衣玉食,口里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这种野外求生的技能,与他的出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叶初笑了笑:“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寂月凝视他,自然是好奇的。
他沉吟片刻,说:“因为我是私生子,在认祖归宗之前,我和母亲生活困苦,我们没有钱,就只能到山上打野味,打得多的时候,还能拿到集市上换几串铜钱。”
寂月一惊,觉得自己冒犯了叶初。
可叶初却坦荡地说:“众人都只知道我是叶世昌的儿子,叶氏未来的掌家人,我的过往却极少有人知道。”
叶初拧头,见寂月不可思议地盯着他顿时苦笑一声:“别用这种眼神看我,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可悲?”
可悲?
“叶初,你觉得贫穷可悲吗?还是你觉得自食其力可悲?”寂月问他。
他却一愣,没想到寂月会这样说。
“人如果能决定自己的出生,那我宁愿做一个父慈子孝的平凡之人。所以,无论你是私生子,还是叶家的继承人,在我看来,你只是天机阁的同窗,叶初。”
许多人在知道他是私生子之后,都会立刻对他退后三尺,只是觉得他叶氏皇商继承人的身份好用,所以才收起蔑视的目光,与他结交。
可他知道,背地里,那些人称他都是“叶家那私生子”,“小兔崽子”,“叶家那冤孽”……
寂月方才的几句话,让他感受了人间值得。
他一向对人高傲冷漠,并不是因为他内心本就阴冷自私,只是曾经的伤害太多,他将自己武装成刺猬,穿了一层厚厚的保护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