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案子的资料,冯暴龙的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和七年前办案刑警同样的疑惑,那就是关小芳的尸体去哪儿了呢第一凶杀现场到底在哪儿呢
案发那几天,小区门卫说小区内并没有出现可疑车辆,小区外是两座学校,一座是普通大学,一座是夜校,附近还有很多网吧,酒吧、ktv,而且,小区内的租客有的上白班,有的上夜班,白天晚上都有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凶手根本就不可能将死者的尸体带出小区。
资料上的介绍是当时查案的刑警走访了小区内的所有住户,甚至是请工人打开下水道的井盖,进入下水道去寻找碎尸。想尽了所有的办法,查找了所有可以找的地方,最后始终没有找到关小芳的尸体。
甚至,刑警一度误认为关小芳还没有死,那十只断指和连着头皮的头发,这些都是凶手杀人之后,故意从外面带回出租屋,甚至怀疑关小芳才是杀人凶手。
当时办案的刑警曾经一度陷入迷茫,甚至就连关小芳是受害者还是被害者也不能分清,后来,还是dna检测结果出来之后,最终才确认,连着头皮的头发就是关小芳的头发,那十根断指也是关小芳的断指,这才确定了关小芳就是受害者的身份。
后来,刑警猜测出租屋并不是关小芳被害的第一凶杀现场,凶手应该是在杀了关小芳之后,故意将关小芳的十根手指放到床下,连着头皮的头发冲到了下水道,堵住下水道,凶手故意制造了一个假的凶杀现场,目的就是为了迷惑刑警。
当时,法医对关小芳的断指进行检测,发现关小芳死的时间就在三天之内,刑警怀疑凶手是想吸引刑警的注意,这样,他就能够找到时间去处理关小芳的尸体。
凶手是利用了乐安县城刑警大队人数有限的特点,声东击西,希望通过利用这样的手段来吸引刑警的注意,在所有包括天网监控、巡逻都懈怠的情况下,凶手才能有机会带着尸体离开乐安县城。
因为,当时办案的刑警推理出这个可能的时候,已经是在案发之后的第36天,一具尸体正常的腐烂被蛆虫吞噬皮肉,内脏也就在半个月到一个月之内,当时,过了三十六天,尸体恐怕早就已经腐烂成了一具白骨,更不好辨认。
这还是最好的打算,尸体暴露在露天环境里。但是,实际上在三十六天的时间里,凶手恐怕早就将尸体处置了,掩埋在土里,一个月的时间,就连掩埋现场恐怕也早就已经没有了作案痕迹,尸体要是被扔到水里,那就更不用说了,就算不考虑尸体腐烂,顺着水流恐怕早就已经飘出罗江在乐安县城的水段范围。
出租屋很是干净,没有留下指纹,很明显是凶手当时在作案之后打扫过了,种种的事实表明,当时的情况已经很不乐观了,刑警们查了一段时间,再次陷入了迷茫。
第一凶杀现场不知在何处。
出租屋是凶手刻意布置。
从发现案情到分析出出租屋是第二凶杀现场,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所有的条件都是不利条件,这让当时的刑警无可奈何,最终,追查了一年,这个案子被列为了悬案,放进了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