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盛华便也接受了,自然就看了起来。但是上官盛华才不会告诉上官菲韵,他根本不是真的对政事感兴趣,只是因为他知道,想要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就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放下了书,他走到了自己的小院中,看着花台里面那一株即将开放的“粉蝶”,嘴角不自觉的弯起。
其实“粉蝶”的种子本来是好几颗的,但是这花实在是太难养护了,也只成活了这么一株。
但是这花虽然不好养护,可是花期也长,生长也快,哪怕是短短的一个月,也会迅速的生根发芽开花。
“公子,这花过不了几天就要开放了。没想到公子不但学识丰富,除了为官的天赋,就连种花也有天赋。”
小厮看着上官盛华一直盯着“粉蝶”出神,也不由得称赞自家公子。
以前自家公子就是满腹经纶的大家公子,他将自己掩藏起来,如同明珠蒙尘。
甚至是连小公子的名气都比自家公子大了许多,圣都有的人只知尚书府有“第一公子”上官悦择,却不了解嫡公子上官盛华。
好在如今自家公子是不似从前了,变得出众了许多,甚至都成了圣都坊间的佳话了。
众人皆称赞尚书府的公子上官盛华,真是年少有为,须眉不让巾帼。
作为上官盛华的小厮,他也替自家公子感到自豪。
“是啊,不到三天,花就会开了。”
上官盛华望着“粉蝶”,心中有些感慨。
“公子种的花这般珍贵又美丽,要是被府里面的其他人知道了,说不定公子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他们必然想来参观。”
小厮一边说着,一边想象,仿佛看到了上官盛华的小院子里面全是一群男子们羡慕的表情和惊叹的话语了。
小厮说的有道理,若这个花开了,被府里面的男眷知道了,他们必然羡慕,想要参观。
可是上官盛华并不是这么想的,他本不是一个喜欢表现自我的人,种花也自然不是为了被别人羡慕。
他种花,也不是因为他喜欢花,而是因为她喜欢。
没错,他第一次亲力亲为的栽种“粉蝶”是为了李亦亦。
他记得李亦亦手中拿着“粉蝶”的喜悦,也看的出来李亦亦是真的喜欢这种花。
因为他喜欢看着李亦亦开心的笑容,希望他开心,他便做她会开心的事情。
这“粉蝶”开花的时候,娇美动人,就像是她曾经穿着一身的粉色襦裙一般,让人过目不忘,惊叹不已。
他想要亲手把自己栽种的“粉蝶”送给她,这“粉蝶”和她如此般配,她一定会喜欢吧。
只是这么想着,上官盛华原本因为上官悦择而变得压抑的心情也变得带着一丝的期待和喜悦。
不管如何,只有三天的时间了。
等着三天之后,“粉蝶”花开,他要亲手把花送给她,他不会再等了,也不会像上次一样意气用事的扔了“粉蝶”,到头来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