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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他真的很忙。
东方世淮的书房“世博楼”下,种了一大排的杏树,春天一到,雪白的杏花便如漫天的花雨一般纷纷飞扬,沾满人的衣裳,美不胜收。可惜,呆在这“世博楼”中的主人,却无心欣赏。或许是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或许是那繁杂的数字让他头昏脑胀,总之,在看到了“世博楼”下满满当当的嘈杂人群之后,锦瑟对东方世淮的印象,不禁大大改观。
初见他时,被他翩翩公子般的儒雅气质所吸引,她认为他亦不过是一名好吟诗作对的富家公子罢了,谁知相处一个月来,发现富可敌国的“玉茗”商号当家人,根本就不是外头所传的那般骄奢淫逸,不学无术,坑蒙拐骗,不识人间疾苦。
相反,他的精明能干,他超强的负荷工作能力,整个东方府上上下下的人都有目共睹。甚至,在清晨她早早起床替水漾收集清早的百花之露的时候,她曾瞥见过他在他的寝楼“淮蔺园”后院中练剑。
她不懂武功,也亦不似她的三妹琵琶一般对武功怀有极大的兴趣和热情,自然也看不出来东方世淮的武功的好坏。只是那无意的一督,着实让她震惊不已,本以为如此忙碌的一个商人,根本不会有时间顾及自己的身体,谁知他竟然也是身怀绝技之人,她不知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但见他那潇洒决然的武功招式,亦知其不会弱到哪儿去。
了解他越深,就越是容易被他吸引,越是容易为他而感到惊叹。自从除夕夜之后,她受惊从他身边逃开,远远地躲着他,不愿意再接近他半步,亦是因为她在怕他,她害怕自己的心会为他而沦陷。她已失去了一切,父母、家人、尊严……若是连心也失去,那她真的一无所有了。
她只不过是东方府的丫鬟,她不配他,她知道。她亦不愿委身于他。因此,她虽然可能会忍不住关心他,但她却……不会接近他。
他与她之间,也许只有这样了罢?
那么,也只好这样了。
“冰糖,帮我把这排骨汤,端上‘世博楼’给少爷,好么?”呆站在“世博楼”下的杏树林中,已经将近一刻钟的锦瑟,在看见冰糖匆匆忙忙地从杏树林旁经过的时候,叫住她道。
“哎,好啊!”冰糖爽快地应道,伸手接过了锦瑟手中的托盘。
别说是端碗汤给东方府上上下下都尊敬不已的少爷,单单是超级温柔、超级好人的瑟儿姐叫她做的事,她冰糖心里也是一百个愿意的。
“別偷喝,省得又给枫荷姐臭骂一顿,我在厨房里还留了一大罐给你呢!”深知冰糖爱偷吃、特别是爱偷吃她亲手做的菜肴的秉性的锦瑟,把手中的托盘递给冰糖后,笑笑吩咐道。
“瑟儿姐,你人真好!”冰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被人识破般的吐了吐舌头,“谁叫瑟儿姐你煮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人家才忍不住偷吃了那么一点点嘛!瑟儿姐,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少爷和枫荷姐噢!”
“好了好了,就你嘴巴甜,快去吧!”锦瑟轻轻拍了拍冰糖的肩膀,柔声催促道。冰糖应了一声便“排除万难”般挤进“世博楼”前拥挤的人群中,把排骨汤端了上楼。
手指上的伤口忽然又痛了起来,锦瑟伸出右手,望着今天早上自己剁排骨时不小心弄伤的手指,轻轻一叹。
他救了她的命,也许,她能为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吧!
吮了吮手指上渐渐渗出来的血丝,锦瑟最后望了“世博楼”一眼,便悄然转身离去。实在是没有必要,在充满着他的气息的世界里,停留得太久。再说,他吩咐她必须要服侍好的东方府的水漾小姐,还是一个可爱的、小小的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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