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火流丽的城市里,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百合花。”
来自《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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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静云的家是在城市角落里的小巷子,巷子的墙头上插满了防止人攀爬的碎酒瓶玻璃,爸爸在外面打工,妈妈靠拉车卖着水果赚点小钱。
虽然贫穷,但她觉得很开心,院子里再怎么脏乱不堪,都是她和小伙伴肆意玩耍的地方。
可她已经很久没有开心过了,因为妈妈又怀了一个孩子,聚集于她身上的目光全都落在那圆滚滚的肚子里。
在餐桌上,父亲操着家乡的方言,语气是她从未听到过的雀跃激动,将桌上最好吃的饭菜都塞到母亲的碗中,所有人都对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抱有最大的期望。
他们说:“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而她所珍惜的幸福美满在和未出世的弟弟相比之下显得廉价而薄弱,至少妈妈不会眉眼弯弯地给她缝着新衣服。
崔静云懂事地选择寄宿在学校,每周固定的零钱只够填饱肚子,课余时间也全拿来用作学习,也没有什么朋友,但却不用面对让她难过伤心的一幕。
她最喜欢的花是玫瑰花,尤其是红得鲜艳夺目的玫瑰。幼时崔静云曾经在巷子口的垃圾堆旁捡起一枝被人抛弃的玫瑰花,她摸着柔软的花瓣,感叹着居然这么美丽的花还有人不喜欢。
后来,她暗恋了一个人。一个永远抬眼望去会挺直着脊背认真听课的人,一个学习成绩斐然,成绩出来时名字与她紧紧相贴的人。
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孤僻而远离,他对所有人都不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会皱着好看的眉头与自己商讨着一道题的解法,他会在下雨天为她撑起一把伞送她回去。
风悄然吹起少女心底的玫瑰,铺满了整个世界。
从那天起,崔静云日记本上每一页都有一个名字——李盛。
那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滴似乎能砸穿玻璃,崔静云现在楼梯口,怀有期待地盯着暴雨雨幕,孤单瘦弱的身躯被狂风骤雨打落着,像一朵即将凋零的鲜花。
出现的不是李盛,而是温柔亲和的江路,那个她曾经写在简介中衷心崇拜之人。崔静云心怀感激弓下腰,却落入逼她走入深渊的地狱里。
人心是窥探不得的,所有你走在路上的看起来的普通人,他们或许内心都潜藏着一头野兽,不知名的野兽,只是有些人会永远地藏着,有些人却无法控制。
江路是哪一种?崔静云闭住眼睛,心底却已经有了答案。
桌子上还摆放着笑意盈盈揽着妻子和孩子的照片,透过相框玻璃,里面的人正看着他,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崔静云有时候会盯着那照片发愣许久,不知道照片里的人与自己相比,究竟是谁可怜一些?
大概还是她吧。
江路有时也会羞愧,将那副相框藏进抽屉的最深处,似乎这样子,他的所作所为便不会再被世上的任何人所发现。
崔静云看着他的动作,忽然翘起嘴角,她小学的时候曾经学过一个成语,用在江路的身上此时格外贴切。
掩耳盗铃。
江路的占有欲侵蚀着她的一举一动,甚至连抬眼望着那个朝思暮想的背影都变成了一种奢侈,她也退却了。
后来一脸横肉中年妇女草草擦拭过手指上的油腻,手掌热切地握住她的手心,卖力地推销着自己高超的技术。
她刚刚吃过方便面,满屋子都是方便面的味道,混杂着淡淡的血腥味和消毒水的气息,崔静云现在那里,胃里便一阵翻江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