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辛苦江先生了。”
靳母让南音上楼去把靳父从书房里叫出来吃饭,自己先到餐厅里去看看江梓墨把菜做成什么样子了。
南音夸的那么好,她倒是想亲眼看一看。
江梓墨就做了两个菜,一道糖醋排骨,一道油菜炒肉,颜色看起来的确好看,坐在餐桌边上就能闻到香味,看来对菜的色香味也有点研究。
“江先生出国留学的那段时间,学的该不会是厨艺吧?”
靳母也和江梓墨开起了玩笑,江梓墨就把靳母这番话当作是一种肯定了。
“我学的是工商管理,只不过国外的菜总觉得有些怪,后来就自己做了,慢慢的也就会了。”
江梓墨在国外的那段时间很忙,根本没什么时间做菜,每天就到餐厅随便解决一下。
但是同样的东西吃久了会腻,他想家乡的味道了,而那座城市中的那么多家餐厅,却没有一家能够满足江梓墨。
后来他就开始自己动手做了。
刚开始的江梓墨和现在的南音一样,连洗菜都不会,一顿饭要墨迹好几个小时才能做出来。
时间长还不说,最重要的是那个味道真的是一言难尽。
南音喜欢什么他都知道,最开始的练习也是从南音喜欢的那些菜开始练起,后来就越来越熟练。
只有味道好是不够的,菜讲究的是色香味俱全,色排在第一位,只有看起来好吃,才能让人有想吃的欲望,看起来不好吃的东西,哪怕味道再好,吃到嘴里味道也会大打折扣。
他为此到中餐厅打过工,就看那些大厨都是怎么把菜做好看的。
不断的学习加练习,才有了江梓墨现在的手艺。
不过他回国后太久没有下过厨,感觉手艺有些退步了,刚才看南音的时候,排骨也煮过了火,虽然不能算难吃,但是绝对比不上他发挥最佳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