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顶天一听,轻笑一声,调侃地看着他,“你银行卡里的钱若是很多,我劝你赶快都取出来多买些吃的用的。不然的话,以后你都没有机会去花了,说不定,那都会变成一堆废纸!”
慕千华表情呆滞,张了张嘴,把想说的全都咽了下去。
秦顶天也不管他,直接坐下来,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丝毫没有客气地去招唿另一个同样饥肠辘辘的人。
慕千华脑中杂乱翻飞,但看到秦顶天正在香喷喷地吃饭,便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再闻着饭菜的香味,饿了一天一夜的人难免露出馋意,但又因拉不下脸和自尊问题,他就这样站在那里,干瞪眼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某个家伙。
“看什么看,快过来吃啊!”最终,秦顶天被那双眼盯得浑不自在,无奈之下,只好抬眼吼了对方一句话,接着又开始大快朵颐。
虽然这些饭菜简单又油腻,完全没办法跟他在这近一年里尝尽五湖四海的遍地美食比,但也算得上是能填饱肚子的热饭。上辈子的秦顶天在末世里经常挨饿,知道粮食的珍贵,即便口味不太好,他也不会浪费一粒米,更何况,这些饭菜在以后的末世里,恐怕不会多见了……
慕千华脸上有些燥热,秦顶天每次说话都能拿捏到他的软肋,让他反驳不得,又难以接受,实在是不爽得很!可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让他和他是搭伙的,而且,貌似在无形中他总能以秦顶天的意思为主。
不再墨迹,慕千华讪讪地坐下来,端起了自己的那晚白米饭,拿起筷子开始吃起来,眼神时不时地瞟向对面埋头勐吃的秦顶天。尽管这是他二十年来吃的最粗糙、最没味道的一顿饭,可比起空荡荡咕噜直响的肚子,慕千华表示,在洁癖和饿死这两道选择题上,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吃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