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终章(一) 发喜帖(2 / 2)

温辰哭笑不得:“可是,人家都是大典当天送贺礼来,你这提前了快一个月,不合理吧?”

凌韬闻言,大摇其头:“辰儿,这就是你想错了,今天我带的这些,只是定金而已,大典当天自然还有尾款要付,柳掌门为他师弟大操大办,我也不能落于其后,你是我唯一的侄儿,嫁妆必须得多,要不然,不得被有些寒酸之徒给看扁了?日后在山上欺负你怎么办。”

“放心吧,咱们家还是有点底子的,这三瓜俩枣,出得起。”

他说话的声音不小,周遭一群围观有钱人的“寒酸之徒”都听到了,个个瞪起眼睛来,不服的同时,也反思着自己确实过分乡下人的举动。

温辰无奈地笑了,不道是被这“定金尾款论”逗得,还是天疏宗出嫁妆云云,好像全天下都觉得他和那人合契,一定会是他嫁过去似的。

“小叔叔,我自幼在折梅山长大,和这里的人熟悉得很,他们不会欺负我。”

“那也不成。”凌韬一口否决,细长的狐狸眼一挑,那副挑三拣四的刻薄样又来了,“这不是欺负不欺负的问题,这是面子,面子懂吗?我们天疏宗嫁少主,定然是风风光光,比谁的阵仗都要大,辰儿,你不用说了,我意已决,嫁妆的事我全权负责,你就乖乖等着,到时候出个人就行了。”

论胡搅蛮缠,温辰实在不是他对手,只好苦笑着点了点头,由着他折腾。

凌韬挑着眼睛巡视了一圈,好像非常急于找出这个地方的破落之处,好劝自己侄儿回家去住,目光一扫,忽然对上了眼前青年俊雅和煦的脸庞。

温辰五官不浓,除了一双墨染的眉毛,其余眼睛鼻子嘴,都透着股清寒的味道,与他那一眼望见就俊俏得过分的道侣相比,并不算是特别惹眼的长相。

但这并不妨碍,他是个美人的事实。

“怎么了?”见对方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温辰怪纳罕的,抬手摸了摸脸,有些莫名,“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没有。”凌韬叹了口气,微微摇头,不知怎么的,刚才看着侄儿那双黑白通透的眼,就又想起了当年在山阳城外小竹林里,自己与自己对弈的年轻人。

“其实我当年……”他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说。

温辰好奇地看着他,等待下文。

凌韬却皱了皱眉,有点后悔自己起了这么个话头——

元安七年年初,当他得知天河山被魔道所毁,雪月夫妇葬身火海之时,曾和父亲凌风陌大吵了一架,说什么也要把二人的尸首带回来,好好地葬在宗祠中,然而凌风陌却觉得,叛徒就是叛徒,死在外面干净。

他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亲自到山上去,收敛了温月明和嬴槐雪的焦尸,就近选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场所,好好安葬了。

凌韬听闻他们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天生没有灵根,修道资质极差,经天河山一夜后就失去了踪迹,想找回来抚养,却四处没有寻着,无法只得作罢。

后来,温辰入了折梅山门下的事不胫而走,而且,师父还是那个他最不喜欢的骚包纨绔叶长青,凌韬知道这个消息,心里就很是不得劲。

一年后,叔侄两个头一次在南明谷撞上面了,凌韬初时还没注意到他,听他和叶长青说话,才认出来的,本来不想那么咄咄逼人,可一见师徒俩那亲厚腻歪的样子,火气就蹭蹭往上窜,更不提一扯到这件事,叶长青那一番差点就要吃人的言语。

天知道,凌韬其实就是嫉妒,嫉妒侄儿和姓叶的纨绔关系那么好,对他这个同出一门的小叔叔,却如避虎狼。

于是,三言两语没过,仇就结下了。

至于醉梦楼出的乱子,完全是谢易自作主张,回去就被他打成个筛子,三天没下床。

凌韬有心为自己辩解两句,可看着侄儿那温和的笑颜,又觉得说出来矫情,不说也罢。

“唉算了算了,不是什么大事,我一下想别的又给忘了。”

凌韬欲盖弥彰,尴尬地甩了甩手,又挑鼻子挑眼地指了一堆凌寒峰的破落,最终的目的,就只一个——

“辰儿,就算你以后要入这里的宗谱,也不能忘了本家,离下月二十三还有差不多不少时间,记得多回宗里住住,小弟子们都很崇拜你,天天盼着你下一次凡,再说了,你就不想回去看看,你爹当年长大的地方吗?”

温辰性格偏柔,对他人的热情最难抵抗,尤其是听着自己的父亲,心里就更加向往了,便与凌韬在合契大典之前约了个日子,权当是去天疏宗讲学传道了。

·

一个月后,元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三。

凌寒峰后山盛放的梅林中,一个明红色的人影若隐若现。

“义父,明王之祸终了了,现在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四方魔君尽数伏诛,恐怕数百年之内,再不会有大的祸患发生。”

“您当年的遗愿,已经完成了。”

一个时辰后,合契大典就要开始,叶长青此时穿戴着一身新郎官的大红吉服,不在殿前迎接宾客,反而跑到这清静的梅林里,与义父叶岚说话。

他手中提着一杯桂花酒,往那写着墓志铭的衣冠冢前倾洒,香味浓郁,醇中带甜,一没入脚下的土壤,就急不可耐地渗了进去。

“义父,没想到你那么清冷的一个人,竟然也是个酒鬼,如此贪杯。”叶长青笑着打趣一句,行动上却是个孝子贤孙,见老人家爱喝,赶紧再给满上第二杯。

“义父,再过一会儿,我就要和小辰举行合契大典,正式结为道侣了,吉日定在正月二十三,梦蝶开始的那一天。”

“我们俩吧,虽然很早就在一起了,也没遮着掩着,但去年掌门师兄撺掇着,硬要给张罗一出,我说不用了,老夫老妻什么没做过,不差这点,他非不,说是不弄个正经典礼,总是差个名分……”

说起这事儿来,叶长青其实有点无奈,毕竟过去几个月柳明岸那采买喜货事无巨细的忙活样儿,哪像个一派掌门?山下给儿子娶媳妇的大娘还差不多!

叶长青一向不避讳谈自己的家室,甚至还十分骄傲,但只要对象是叶岚,他就忍不住觉得羞赧,脸上泛了丝薄红,悻悻道:“这下好了,搞得不止是修真界,全天下都知道了,都知道我为师不尊,舔着脸勾搭小徒弟。”

“咦,竟然是这样吗?我还一直以为,是我这个做徒弟的死缠烂打着你呢。”

不知何时,温辰悄没声儿地走了过来,调笑完他,端正地在坟前跪下,提壶倒了一杯酒,双手捧好。

群芳掩映下的衣冠冢一尘不染,多年前插上的那根梅枝已然抽条发芽,开出了花,娉娉袅袅,纯白无瑕。

温辰敛了颜色,沉声道:“师祖,我这一生共有三条命,第一条是父母给的,第二条是您给的,第三条是师尊给的。”

“今日这三杯酒,我是无论如何都要敬的。”

“第一杯,敬爹娘,感念二老生身养育之恩,天河山拼死庇护,冥河摆渡相候,舐犊情深,血浓于水,儿子无以为报。”温辰说完,仰头干了一杯。

叶长青在一旁看着,只觉心惊肉跳,想探手去阻止,却又适时地收了回来。

温辰平时一杯就倒,谁料今日竟是能耐,灌了一大口,脸色一点没变,趁着清醒,他又斟满了一杯:“第二杯,敬师祖,感念前世逆天改命,救我于水火,今生数次指点传授,徒孙受益匪浅。”

说着,第二杯也下去了。

叶长青一双漂亮的桃花眼,越瞪越大。

温辰转过身来,端着他最后一杯要敬的酒,绷着神情:“第三杯,敬师尊,感念你为我做的一切,在我失去希望,困顿穷途的时候,一路相守相扶,不离不弃,能得你为良人,徒儿三生有幸。”

许是吉时快到了,他表现得格外温存,饮酒时盈盈一水的眸色,要人几乎醉在其中。

三杯饮尽,温辰镇定自若地站起来。

叶长青巴巴仰头望着他,像见了天方夜谭一样。

“小辰,你真不晕?”

“不晕。”温辰淡然摇头。

“厉害了,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小辰都会喝酒了。”叶长青笑眯眯地起身来,啧啧称奇。

温辰解释:“长青,是这样的,一会儿喜宴定然会有宾客敬酒,我不防着些不行,从掌门师伯那要了几颗方寸醒神丹,千杯不醉,解酒有奇效。”

他说这话时,脸色白皙若雪,与身上明艳的吉服相衬,恍若天人。

叶长青心旌撩动,喜爱得紧,揽着他往出走了一截,到看不见衣冠冢的地方,推到一株梅花树上,极尽缠绵。

初时,两人还一来一往,迎合得默契,后来不知怎么的,温辰忽然就不动了,探入他衣襟一半的手滑了出来,软软地垂落在身侧。

“唔,再往右边来点,别停。”叶长青习惯了被人伺候,正享受着,懒得动弹,就阖着眼睛,沙哑地问。

没声。

“小辰,你怎么了?”他捺不住又问了一遍。

还是没声。

忽然,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叶长青睁开眼,果不其然看到已经醉得睡过去的道侣,他惊得一个激灵,抱着人的手松开,温辰华丽丽地就倒下去了。

咚!梅花树下死,做鬼也风流。

叶长青一手捂着脸,无语问天——这他娘的就是千杯不醉,逗谁呢?!

以后,可再不能让他在亲热的时候喝酒了,绝对不能!!!

作者有话要说:

辰:我就真帅不过三秒。

以及,有一种婚礼,叫家长逼着你办,不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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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是个废物,说好的今天完结,结果发现越写越多,想把计划好的剧情全写完,恐怕要一万好几千,捂脸,所以,还是拆成两章了,明天再日六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