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唐珂和商壹结婚时,路尚时不小心接到了他们的捧花,明明知道毫无用处,但他还是用妖力将那束花封存起来维持了他的原貌,现如今就一直摆在家里的玄关处。
一进门就能看见。
“你这个设计我做不了。”路尚时推开门单手扶着墙换鞋,面无表情地对着手机说。等看到捧花安安静静地盛开时,他语气还是柔和了一些,“姜先生,你脑子里的东西这么复杂,想也知道不现实。”
这话就是在明显地拒绝了,可设计圈里谁不知道路尚时只设计自己想要设计的东西。能让他接一个人的单子,除非他那时候心情好,不然路尚时天天对人都没好话,语气不耐烦地不得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谁是客户了。所以能让路尚时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就算他说的是拒绝的话,也会让人产生这事儿有商量的错觉。
对面姜先生果然一激灵,立马唾沫横飞了起来,路尚时当场脸就木了。
他将还在捧花上的手收了回来,转身往客厅走,“这样吧姜先生,我觉得你对我的作品可能不太满意,我这边也有新的工作要忙,要么单子按我自己的来,要么咱就终止合作,我付给你给我的两倍价钱,不会让姜先生吃亏。你看行么?”
这时候他的语气就是以耳力可听的趋势冷了下来,“我有规矩,不与要求太多的客人合作,多少钱都不行。姜先生找到我的时候明明说自己没要求,只是喜欢我的风格,我看你投缘……既然如此,你还是找其他人吧。”
姜先生一看触逆鳞了,连忙哀嚎一声往回补救,但一句话都没说完,就被路尚时挂了电话。紧接着这位特立独行的打工人转了两倍的钱给自己的客户,全然不像是一个打工的。
转完钱,路尚时按掉对面重新打来的电话,并把这个号码加了黑名单。彻底安静下来之后,他才像是闲下来了一些,仰躺在沙发靠背上闭眼假寐。
生在艺术世家六百年,做设计这一行没两百年也有一百五十年了,路尚时仍旧不喜欢这个圈子。他还是最讨厌和各种客户周旋,特别是要求非常多还很难缠的客户,就像刚才的姜先生──他从一搭上路尚时,除了刚接触时简单说了下自己想要的风格作品,就说以后都没有异议。但显然不是这样。
国土之上很多亿人,时不时地遇见奇葩很正常,所以路尚时虽然烦,对这种事还是在所难免。
他能做的就是靠自己钱多随心所欲。
少了这一单,路尚时直接不忙了,最近他手里也就这一个单子而已。今年刚过年不久,路尚时觉得他好像在爸妈家过年回来还没多久,天气就已经变得暖和了。
忙的时候没心情,满心满眼都是工作和灵感,闲下来了外面的风景倒是能被人欣赏了。路尚时端了一杯咖啡走到落地窗边,看着外边墙根处好像生了几朵野花,黄的和蓝的,色彩鲜艳,还挺好看。
这一百年,他没少出去旅游,哪怕不是寻找灵感也经常不在家。他所在的屋子有的时候都会让人以为里面是不是已经没人住了。
钟点工会定期来打扫他很少回的家,但对面谈瑟的房子他没雇过任何钟点工。路尚时每次从外面回来就会亲自去打扫,好像这么一忙,就能忘记自己心里好像缺了的那一块儿似的。
脖子里的轮回就那样安然无恙地生存了一百年,路尚时每次打量他都像是在重新认识他一样。
他有时候甚至几乎要想不起来,这个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脖子上,明明他从来都不喜欢各种首饰类的物件儿。
咖啡杯很快见了底,墙角的野花好像也就那样,美得不触目惊心,清新得不够雅俗共赏,但可能比家花好活一些。路尚时没了欣赏的心情,他回到客厅将杯子冲洗干净,就开门去了对面
这次又是一个月没回来了,由于没人住的缘故,谈瑟家很干净,设施家具上只是落了一点灰尘。
之前有谈瑟的时候,路尚时虽说是带谈瑟出师的师父,但他做事非常有原则,不喜欢这一样就是不喜欢,就算他父母几千年来都在搞艺术,他也没兴趣。后来他因为一条小狗的一声“哥”,生生捡起自己有些讨厌的东西。如今没了这条小狗,他倒是彻底将这手艺握在手里了。
反正家里也没人住,按理说路尚时走之前给这些家具蒙上防尘布就行了,但他的轴又偏不让他这么做。有的事物,他得相信他还在,不然,他就是真的离这个世界远去了。
路尚时像以往多次一样,脸上没什么表情,开始动手收拾眼前的屋子。
周围太安静了,路尚时觉得自己得快点忙起来,他动手洗抹布,涮拖把,清理他能看见的任何地方。直到他来到谈瑟生前的房间──和他在自己家住的是同一间。好像他们住在款式相同的房子,位置相同的房间,就能间接同床共枕了一般。
路尚时之前从来不明白谈瑟为什么总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他做什么,谈瑟就跟着做什么,他买什么,他也就跟着买什么。
住的用的,像极了从一个家里出来的。
后来,他还没来得及明白……但现在他再往家里添什么东西时,也会往这个家里添一份同样的,就像那时候谈瑟总是这样似的。
谈瑟的床头柜抽屉里放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路尚时没拿过来打开看,因为那是他放进去的,里面是与轮回相同的同系列篇──新生。
他刚把抽屉拉开就又重新合上了,感觉再看也没意思。已经设计好的东西,再看也不会变成另外一副样子。
历尽差不多两个小时,路尚时终于将谈瑟的家收拾干净了,走到玄关处时,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曾经令他无比熟悉的住处,锁上门走了。
前脚刚踏进自己家,手机电话就响了。
路尚时低头看,按了接听。
“崽?”
“路哥!”唐珂的声音欢快地从对面传出来,“你从阿姨家回来,现在也已经旅游回来了吧,来我家吃饭啊!”
“舒殊和唐先生也来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路尚时变得爱回家了。父母虽然知道他身边一直有个谈瑟,但实则生活的时间不多,所以说实话感情可能不会那么深,所以他们提起来这个名字时,路尚时也不会有太大的波动
但唐珂和舒殊他们不一样,他们曾经都是将彼此印在心底的好朋友,几个人见了面,不提谈瑟,总让人觉得像缺了点什么,提谈瑟,又会让周围都陷入止不住地沉寂。
因此,路尚时过年时几乎都不会去唐珂家过了,反正这小兔崽子有商先生,倒不用他再操心了。
但他不可能一直缩在自己家里,也不可能一直拿出去旅游当借口,一年里也总是会去唐珂家吃饭──主要是去看看他,免得他将自己的神明看得太重,任由人欺负。
“好,我今天晚上过去。”路尚时轻笑一声,说:“老狐狸如果再比我去得晚,这次他就该罚三倍酒了,毕竟之前的一杯他不长记性。”
唐珂也跟着哈哈笑,应:“好的。我现在去跟他下战书。”
两人挂了电话,路尚时也没耽搁,随便收拾一下就出门了。他先去超市打算买点食材──这是他们多年来的习惯。唐珂是个厨房废物,进不了厨房,自然也选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虽然他吃得时候能将味道说的头头是道。
现在他有商先生了,路尚时这个习惯曾经保持了几十年,如今一个人去唐珂的三层小别墅时还是保持着这个习惯。
因为是下午,天气又冷,哪怕路上没有耽搁,等开着车往唐珂家赶的时候,车窗外的天色还是已经暗下来了。
他想着一会儿到了唐珂家,他……
“呲──”路尚时几乎是惊惧地踩住了刹车,他面色带点慌张地看向那个突然挡在他车子中间的物体,骂人的心都有了。
情急之下也没来得及直接往路中间看,他低头解开安全带摔着车门下了车,想看看是什么样的熊孩子会不要命地看见车还往上凑,揍两顿都是便宜他。直到他站在车旁看见路中间的物体,满腔地愤然霎那间泄了个彻底。
浑身脏兮兮的金毛看起来只才刚出生两个月左右,很小一团。他可能是察觉到自己刚才差点被撞飞,此时就蜷缩在路中间瑟瑟发抖。见到车上的陌上人带着戾气摔上车门,他可能又觉得是自己惹这个人生气了,因此在他向自己走来的时候,小金毛往后挪了挪身子。
但他的腿脚好像受伤了,往后挪也没挪出去几公分
等路尚时彻底靠近后,小金毛小声地“呜”了一声,耳朵耷拉着,眼睛直直地盯着人,实在可怜极了。
“腿伤了?”路尚时这样问。他又不是第一次在路上见到金毛,也早就已经见过谈瑟的坟墓,所以他不会觉得他还有机会再见到那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