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烂摊子是交错进行,所以我会放在一起说明。
  26号这天我在看视频的时候,陈文建来我的宿舍了。他的到来令我惊异万分,因为我几乎早就把这个人放进了“遗忘”的文件夹里,我本以为不再与他有任何的交集,可没想到他能再次在我生活中扎出一个洞,如泥鳅般钻入,如黑蛇般寻找着猎物。
  那天,很冷,冷得我不想出门,只好待在清冷的宿舍依靠着早已备好的囤粮过日子,追剧。
  “你来干什么?”我语气其实很不好听。
  陈文建见我如此也并没有露出异样的神色,似乎将我的话语当做对朋友的傲娇拒绝。
  “没啥事儿,就是觉得一个人在宿舍太无聊了,突然想到了你,就来你宿舍看看,没想到你还真在。”
  我微微笑,说:“其实没地方可以去,考完试后想要休息休息,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追剧了。”
  谁知他并没有将这个话题进行下去,倒是“朝花夕拾”了:“阿哲,你还记得你我见面的第一天晚上吗?”
  我自然是记得的,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将那晚的事情提及,因为我觉得那晚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我点了点头,未语,沉默。
  “也许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来说却算。”他端端正正坐在我的身边,盯着我的电脑屏幕,我倒是忽略了他的神色,“其实你那晚挺逗逼的,说话听风趣,倒是觉得你是个有趣的人,从那时候起我对你好感初生,之后便对你很多关注。”
  说这些有什么用处呢?就算我当时对你也有好感,那也只是单纯将你当做朋友而已,可殊不知,在你眼里这种关系却是另一番景象。
  “那是一张青春的脸,黑夜也掩盖不了那双炯炯有神发笑的眼神。”他语气含笑,却是真诚的,“那晚便开始喜欢上你了。”
  喜欢上我了?不是好感初生吗?
  有的时候人神经起来,我倒是看不穿到底这个人的心里想法到底是何。
  “阿哲,有很多人喜欢你吧?”
  这句话倒是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也值得我眼神斜瞥注视。
  我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不知道,就感觉你挺好的。”
  我似乎听到了一句废话,于是继续看着视频,冷冷地回了一句:“我没什么好的。”
  他对我冰冷的语气毫不改色:“别人眼里的你和你自己眼里的你是不一样的。”
  这倒是一句人话。
  我觉得我与陈文建的关系本就是一个从头到尾都发出腐烂恶臭的抽象苦果:开始时是在不撸帝上结识,打着共同考研的旗号,实际上这种关系的内核都掺杂了其它混乱物事。之后这种野心渐渐壮大,他一步一步精心打算,只为在国庆后的那天晚上与我在我的宿舍秘密“通奸”。
  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是他喜欢的方式错了。这本就是一个错误的开始,错误的过程,但我希望结局是对我和他都好的。因为我这人天生就是如此,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不然我会感到很内疚。他喜欢我这件事,对他来说是他的事情,而我只是一个被牵入的人。但是站在他的角度,我也是有过错的,过错在于不与他结识,过错在于没有早早与他说清楚结识的目的。
  有时候我真的有自省过,我到底是不是一个红颜祸水?我专门害那种衷心的人,人家对我死心塌地,而我却睥睨冷眼,丝毫不给任何人机会。但是严晓明之前跟我说过,我并没有过错。因为这种情愫一旦开始,谁也不会料到最后会发生什么,也不会预料到以后的结局会是如何。感情的双方本就没有什么对与错,就好比我之前将爱情比作一个漩涡,你是不畏危险跳进,还是躲避?——这都是自己的选择。
  陈文建选择了前者,我对陈文建的感情,选择了后者。
  ——一切都是自愿的,没有对错。
  但是他现在就坐在我的身边,正直勾勾地看着我。我心想着若是他一直愿意在我的身边,我会把他当朋友,即使这种可能性很渺茫。就算我把他当成了朋友,他的想法会和我的一样吗?
  一段感情,或是良缘,亦或是一段孽缘,无论结局如何,能做到问心无愧就好了。
  放水东流吧。
  其实这几天都是如此,我一直都待在宿舍。高远已经去了郑州,说是去看前任。我想着这样也好吧,每个人都能收获不一样的成果,虽然我不知道他的追求会不会有好的结果,但我还是会祝福他。苏秦时常来我们宿舍串门,这倒是让陈文建这个躲在花丛中虎视眈眈的“猛虎”止住了脚步。可是苏秦毕竟不是我的“心头肉”,也不是我身上的一根毛,不可能经常待在我的身边的,他也有自己的娱乐,所以他不在的时候,陈文建会偷偷摸摸地来,就好像一个做贼的似的。
  一张不太青春的脸,头上还顶着白头发,戴着黑色的框架眼镜,干燥的天气使得脸上脱皮,面黄枯燥,身材矮小,穿着瘦身的棉衣,双手插在衣兜里,若成熟非成熟的举动——这一切都是我对陈文建的描述。说实话,若是他之前没有对我做出那种举动的话,我怕可能还真的会对他产生好感。因为在我的世界里,外貌并不是很重要,就算你长得再怎么好看,等老了,年长了,实际上都会觉着光鲜已过,岁月蹉跎。
  但是,一旦对人的好感已过,就很难回到从前。
  这几天我看视频的时候,陈文建是不是搭上我的肩膀说几句话,我怕也是爱理不理回几句,有的时候还特意倾斜着身子往另一边靠,以躲避他的“魔爪”。29号这天,我趁着新鲜劲开了一本《名门望族》,那天下午陈文建也来了,他看我手指敲着键盘,倒是来了兴致,于是问我:“你在写什么呢?”
  我回:“小说。”
  陈文建又问:“你还写小说?”
  我懒懒地看了他一眼,说:“怎么?很吃惊?”
  陈文建沉头笑道:“没,我也觉得你很适合写小说,特别是那种批判性的。”
  我冷冷笑道:“是啊,你说的没错。所以啊,生活上要是我遇到了那些我看不顺眼的人,我都会用一个活不过几章的配角用作他的化身,狠狠地批判一顿,最后让他死得很惨。”
  陈文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也甚是觉得我话中有话,于是不再说话了。
  说实话,《名门望族》就好像一个新生的畸形儿,一开始就初生不完善,没有好的构造,仅仅是凭借着我一时脑热,大半年没有敲键盘写文手痒痒了开的一本文,也没有去仔细考查唐朝的政治制度,就这样开文了。我知道这注定是扑街的结局,我也早就意识到了,至于会走多远,我也不知道。
  不过陈文建这两天似乎有点得寸进尺,以往他都是搭上我的肩顺带跟我说几句话,可是今日,他的手就到了我的腰身了。这两天我都是故作冷静,故作友好,有时候笑笑,但却不是真诚的笑容。我也有刻意对他表现我这种虚伪,但是这人好似根本就领会不到。
  这两天其实我有刻意将门反锁,我在宿舍里基本上都不出声,但是总有人过来开门,无果后陈文建又给我发信息问我去哪里了,我每次只好以各种理由敷衍。只是29号这天苏秦来过宿舍,忘了锁门了,才让陈文建入了“城门”。
  在晚上,我有些饿了,在宿舍翻找着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但是翻来翻去找不到。陈文建见我如此,于是问:“你找什么?”
  我:“吃的,我饿了。”
  他看了看时间,说:“现在晚上十点,店还没关,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去买吧。”
  我自然是不能在他身上得到什么好处的,也不能让他有机可乘,于是我拒绝道:“还是算了,这么晚了。”
  可陈文建坚持道:“没关系的,你要吃什么?”
  我重回到座位,“忍忍就好了,不吃了。”
  “这怎么行?”陈文建皱眉道,“晚上怎么睡得着?”
  我发火了:“不就是饿个肚子吗?至于这么矫情吗?我又不是没吃过晚饭!”
  陈文建被我吼回了座位,却没有生气,反而温和笑道:“你看看你,脾气总是这样,不要拒绝关心你的人,好吗?”
  他都说这话了,我就只好强压火气了。于是道:“罢了罢了,你去买半个红薯回来吧,再帮我带一罐啤酒,至于其他的,你想吃什么,你自己去买。”
  “好。”
  果然,他很快出了宿舍,在十分钟过后,他提着一个透明塑料袋,手上拿着两罐啤酒回来了。
  “谢谢。”
  不过我现在已经没有胃口了,因为刚刚喝了一杯热水,但我还是将红薯吃完了。
  肚皮曾说,爱吃红薯的我经常在被窝里面放屁。这是事实,也相信所有人也是如此。肚皮还多次警告过我,千万不要吃了红薯还要吃酸萝卜,因为那时候放出来的屁事臭屁界的一哥。
  虽然这是一种羞耻的事,但我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我不仅喜欢吃红薯,也不仅爱吃酸萝卜,还有酸豆角。又一次实在是太囧了,在被子里面雷霆震怒波涛汹涌,肚皮每次都假装没有闻到,因为他害怕我羞耻,屡次起床借口上厕所,实际上是为了逃避我的臭屁。而我,只好羞愧红脸,什么也不说,捂在被子里“装死”。
  于是第二天,肚皮也去买了红薯,吃粉的时候加了很多酸萝卜进去,之后我与他算是“臭味相投”了。
  这些都算是过去式了,可提可不提,只不过值此吃红薯这顿美味夜宵提提旧事而已。
  我觉得我这么待在宿舍也不是办法,虽然口口声声说考完研后睡上十天十夜,那些都是空话,都是我考研之前的憧憬而已。闷在宿舍里也不是办法,所以我29号大半夜在携程上订了一张去开封的票,第二天就走,来一个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是想一个人出去散散心,解解烦闷,因为离考试还有十多天,我大抵可以放松的。还有一个目的是出于躲避陈文建,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么跟他相处下去以后会发生什么,毕竟这两天他有得寸进尺的迹象。
  我订的早上9点的高铁,所以一大早我就去买东西,因为我可不想在高铁上喝那贵如油的农夫山泉。
  可是陈文建一大早就来了,不过我没告诉他我要去开封的消息。他一大早推开我的门,我当时在整理我的书桌,他按照惯例要搭我的肩膀,顺带与我亲近亲近,然而这些我都拒绝了。
  “成天搭着肩,烦不烦?”
  “我怕痒,别碰我。”
  “你成天在我们宿舍干什么?你不觉得无聊吗?”
  然而对着三句话,他往往都是如此回复:
  “很可爱,就想逗逗你。”
  “怕痒?嘿嘿,怕痒的男人疼对象。”
  “不知道,就想看着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然而今日我的回复却是不一般:“陈文建,别纠缠我了,别把我当情人,也别把我当追求的对象,因为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没有说话,与我一块出了门。
  我问:“你去干什么?”
  他反倒问:“你又去干什么?”
  我说:“我去超市买点东西。”
  我与他穿过萧瑟的街道,经过了西餐厅。一路上他都一直在叹气,起初我把他的叹气声忽略了,倒是没有放在心上,可是一路上他都在叹气,没完没了,之后我受不了了,直接问:“你气儿多是吧?要死不断气的,你到底为什么叹气?”
  “唉……”陈文建垂头丧气面目满满疮痍,之后缓缓地说:“什么结果都没有。”
  我自然知道他的意思,于是不再说话了。
  我以为他会结束这个没完没了的抱怨,谁知道他又说:“付出了这么多,什么也得不到。”
  对于诸般抱怨,最好的方法就是忽略,让对方自动死心。
  所以我还是只字未言。
  行到东餐厅的时候,我问他:“你去干什么?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陈文建说:“我去吃早饭。”
  我微笑道:“那你去吧,我不去了,我去超市。”
  “好的。”
  终于甩掉他了……
  我飞快去了超市,买了点吃的喝的,迅速回了宿舍——我要去南站赶高铁。
  在高铁上,我想了很多,特别是2017年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与陆广诚恋爱,生活中的吵吵闹闹,恐艾风波,去北京考翻译证书的挫败,分手的痛,从本来打算去非洲挣钱为了去加拿大留学到考高级翻译学院的转变,暑假的沉闷与抑郁,爱情火光的燃起到长沙火车站再次熄灭,准备考研起初遇到了那些人,对高远情愫蠢蠢欲动,与他上床,遭他劈腿,严晓明感情受挫,遇到周原,考研的痛与乐,严晓明攻受鉴别的模模糊糊,与他撕逼,与他和好,陈文建的“神经处对象方式”,周原对我的唉一天天滋长,我对他的爱也一天天成长,我与周原感情上的阻碍,周原的“前任风波”,董威对我的出柜对我的表白……
  好多好多,今年的真的很复杂。
  好在,只剩下两天了。
  我以为河南会很冷,谁知不然。对我来说,出门旅游本来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特别是要到元旦了,出行的人比较多,差点我回长沙的票都没买到。不过我只是来散散心而已,肚皮在元旦那天回长沙,我也打算在元旦那天回去。
  开封作为在宋朝时是世界最大的城市,那时候城市人口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万,所以我就因为此想来看看,看看一千多年前的世界首都现在是什么风景。当我来到清明上河园的时候,将里面游玩了个遍,古代的建筑高耸,在金光下闪烁得耀眼璀璨,庑廊深延,古船漂水面,孤桥之上人来人往,雕像存着古韵气息。倒是有了“古道西风瘦马,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
  那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我去了鬼屋。
  而且,一个人去的……
  我为何要去挑战?我不知道原因,我也不知道我在里面会不会吓得神经失常,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不过那天根本没有什么人去鬼屋,外面的吊牌上还说必须要至少六个人结伴而行,我也不知道我是缺了哪根筋,偷偷躲过工作人员的眼,溜了进去。
  一进去就是一声嘶喊,里面一些恐怖的“傀儡”纹丝不动,灯光明了又暗,暗了又明,那种沉闷的氛围与鬼脸交错在灯光里,那种鬼笑狞恶森然,张牙舞爪看着我从“它们”跟前走过,似乎马上就要扑上来吃了我。
  恐惧的是它们的表情,灯光效果,还有地面的震动,更惧怕的是,那恐惧的声音。声音悠扬远长,鬼哭狼嚎,时而尖锐,时而低沉,引得人觉着在冰火两重天,一面燥热,一面鸡皮疙瘩涌现全身。
  这事儿之后我说给了严晓明听,他差点跪在了地上,我还胆大包天将鬼屋里面的景致给拍了下来。不过是草草几张图片,倒是不会令人心惧。但是我还是活着出来了。工作人员看着我一个人从里面出来,下巴都差点掉在了地上。
  晚上在这里看了一场演出,大概在十点的时候我回到了旅店。陈文建发来微信问我在哪里,我却说我回家了。他也没再说什么了。大概十一点的时候我与肚皮通了微信电话,他说他即将告别日本之旅,虽然那边也没什么能吸引他的,但是在那边收获了一回病痛,见识了一下大和民族的医院,也算是永生难忘了。
  严晓明这两天的朋友圈渐渐地活跃了起来,不过我也没有时间跟他聊天,但大抵可以猜到他与曾敏萧的结局已经圆满了,我只能默默祝福,改日与他一起聚聚。
  严晓明对于爱情的追逐让我感动,矢志不渝,可以等到海枯石烂,这种精神,我算是佩服,算是在同志圈里面罕见的人物。
  原在混乱的同志圈子里,也有一种爱情叫做出“淤泥”而不染。
  我望着皎皎明月,坐在窗台上,看着难有的星光。河南这几天天气还不错,晚上虽然很冷,但是有空调我也不再惧怕什么。早上出门的时候而回感觉霜冻,但是我带足了衣服,也没感觉到冷意。至少白天阳光明媚,午后倒是让人感觉到温暖。
  其实我来开封只是看看这边的清明上河园,其它的地方我倒是不太想去。本来想去洛阳耍,但是曾经去过好多回了,记得大三那年还给一个法国女作家当过一次陪同翻译,带着她去龙门石窟。那是学校组织的文化活动,但是只有我和女作家两个人去游玩,两个人倒是聊了很多,对于中国家庭和法国家庭的对比,我也是受益颇深。
  我当时还跟女作家说我有个男朋友,他叫陆广诚,她听了之后也没觉着惊讶,毕竟同志在西方是很常见的事情,我还跟她说我想跟他长长久久下去,她祝福了我们,欢迎我们去法国结婚,毕竟2012年法国已经通过了同志婚姻。
  现在一切都变了。
  那些所谓的憧憬,现在连狗屁都不是。
  细细想来,那时候我的口语并不好,但算得上是班上很好的了,所以老师才派我去,一天给了我五百块钱。不过那次陪同翻译让我提高了很多,就好像我提前步入社会当一个法语导游一样,译前的准备,译后对翻译的总结,还会受到某个公司的鬼脸等等等等。
  不过女作家伊莎贝尔真的跟gentille[1](和善)。
  第二天早上我就动身去了郑州——我也不知为什么要来这里,因为我觉得郑州这座比较新的城市,在旅游方面相比洛阳与开封,显得有些黯然失色。其实游山玩水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能短暂告别一直居住的地方,告别那些人,告别那里的事,告别那里的氛围,让我出去放松放松,多出去走走,体验一下不同城市的味道,这就是我的目的。
  我还记得在郑州吃的烩面,那种又宽又扁的面,是这边的特产,清汤寡水不太符合我的口味,我只是吃了几口便没有再吃。倒是没有批判的味道,因为我是个南方人,只是纯属口味不对付而已,不过郑州的烤面筋还不错,在二七广场经常可以看到。
  来到郑州就不得不尝尝方中山胡辣汤了。这算是一个响当当的品牌,每天早上这边便有很多人排队,人满为患,不过我吃着也不太习惯。这边的羊肉包子有一股很重的臊味,不过这天我运气很好,因为我寻到了一家很不错的包子店,位于紫荆山地铁站那边,不过具体位置在哪里我已经记不大清楚,我只记得店面很小。旁边的人吃包子都是蘸醋,而我只要辣椒油就好了。
  下午,我去了郑州的绿博园,位于方特的对面。不过今天的人好像多了起来,可能是元旦的缘故。里面有很多展览园,有江浙的,有辽宁的,也有英美的,各式各样,算是比较新颖,因为我从来都没来过所谓的绿博园,今日算是觉着新鲜了。
  游完了绿博园,我发了个朋友圈——但我把陈文建踢出了组别,并没有让他看到。
  晚上六点,我准备订个房间,因为今晚上我还是要住在郑州的,周原要在明天才回来。而且我听说,今晚的郑州大玉米会有灯光秀,我想要去看看。
  周原他说他曾经来过郑州,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他跟林巧辉并未分手,二人在郑州度过了“甜蜜”的两天。
  周原自然是甜蜜的,傻傻乎乎的人根本看不清身边男友真正要的是什么,也不会猜疑男友心思所在,林巧辉心里的打算他看不明白,他倒是傻乎乎度过了两天。
  周原也曾跟我说,郑州的大玉米,是个“**”[2](郑州的朋友不要骂我)。
  刚准备在携程上订房,高远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吓得我手机差点掉进了绿博园的湖里。
  我:“喂?怎么了?我在郑州,不在学校。”
  高远:“我也在郑州啊!”
  我忽然想起来他来郑州是为了看他前男友,我本以为他已经回去了,因为他离开长沙已经有好些天了,谁知道他现在还未离开郑州。
  我惊了惊,于是笑道:“我以为你回去了。”
  高远:“没,我打算在这边多玩几天,我昨天还去了清明上河园呢。”
  “啊哈哈哈哈……”我笑出了唐老鸭的声音,腹痛不止。
  高远:“你笑那么傻逼干什么?”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恢复常态,“我昨天也在。”
  高远:“我下午去的。”
  我:“我也是。”
  高远:“我去看了踢蹴鞠。”
  我:“我也是。”
  高远:“五点多的那场。”
  我:“我也是。”
  高远:“……”
  我笑了笑,高远几乎与我异口同声地说:“我咋没看见你呢?”
  高远:“……”
  我:“……”
  最后,二人几乎异口同声地笑了出来,就好像就在身边一样,面对面,讲了一个冷笑话,然后互相看着,异口同声地笑了。
  笑着笑着,便是沉默。
  我忽然感觉氛围有些尴尬了,于是手指抠着身前的栏杆,不知道该说什么。
  之后,还是高远启了口:“今晚来大玉米看灯光秀吧。”
  我:“我对这边不熟,我不知道咋去,而且,我不知道能不能进去。”
  高远:“我这里只有一张门票,是别人在网上抢的,不过咱们到时候再想办法吧,应该可以混进去。”
  我:“好吧。”
  高远:“今年跨年就跟你一起了哦,你现在在哪里呢?”
  我:“绿博园。”
  高远:“死那里去干嘛?我现在在二七这边,你赶紧来吧,到了二七塔跟我说一声,我去接你。”
  我:“好。”
  我挂断电话,就往二七广场那边去了,倒是把订房的事情给忘了,我倒是觉得今天是个不眠之夜,跨年之后睡不睡觉还不一定呢,而且我是第二天早上8点多回长沙的高铁。
  周原傻子,我想你……
  高远还是那般,穿着很长的黑色风衣,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站在冬风里意绪风流。现在已经是晚上了,二七塔的灯光闪烁,二七广场的人很多,都在等待2017年过去。
  洋洋喜气,我也沉浸在其中。
  很远很远,我就看见高远了,他正在二七塔旁边的地铁口等着我,低头玩着手机,抽着烟,来来回回走动着,穿梭在人群之中。
  我过去就给他屁股来了一脚。
  高远惊了一声,连忙转过身来,骂道:“你他妈……帮老子拍干净!”
  我瞪着他笑道:“好,给你拍马屁。”
  我帮他拍干净之后,他难得地搭上了我的肩膀,就好像好朋友一般说说笑笑,去了对面的肯德基……
  我们只是随随便便吃点,就去大玉米。
  吃了三个炸鸡腿我就吃得差不多了,高远期间也没怎么看手机,倒是专心听我说起昨天的经过。原来我和他几乎同时在看蹴鞠,甚至晚上还同时看过演出。为什么没认出来?原因是我戴着口罩和帽子,他的装束也几乎和我一样……也许也是因为当时人太多了的缘故,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在人群中认不出来也是常事。不然的话,就算高远戴着帽子,或者跟我一样蒙着面,通过身影也是可以认得出来的,因为一个人走路的样子是不会改变的。
  二人笑个不停。
  不过我从高远的脸上爷没有读阅出不好看的神色来。以往他从郑州回来,他脸上都是满面愁苦,唉声叹气。今日看他满面红光,“春意”盎然,肯定是发生了好事情。不过我觉得跨年这么有意义的晚上,为什么要和我一起跨?
  我有些搞不懂,难道他前男友与身边的空少今晚有何活动?
  我也不想猜疑了,吃完后高远买了单,我们打了辆车去了会展中心。
  可是路上堵得不行,我还差点晕了车……我都这么大人了,还晕车,说出来都有点丢人。不过在这大晚上的,高远也看不出来我脸上的惨白,可是我腹间早已翻江倒海,但我还是忍耐住了。
  好多年没晕车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车还没到会展中心,我们就叫司机停下了,司机操着一口河南话说了大半天我都没大听明白,剩下的事情也就交由高远给解决了,因为我正在路边,“忍吐”。
  说到跨年,自然是值得高兴的日子。所以人潮大多都是往大玉米涌去,走了好几分钟后,我才好受些,方才那种欲吐感已经渐渐消散了。
  我们走在大桥上,路边有一些摆小摊的,有个小摊围满了人。此时大玉米呈现金黄光色,映在湖里通透明亮,微风吹过,那影子也渐渐模糊。
  我路过小摊,饶有兴致探过头去看,发现卖的正是叮叮糖。
  说起叮叮糖,这是完美的儿童回忆。小时候生活在农村,最渴望的就是来村里收烂铜烂铁等废品的老头,挑着叮叮糖在村里头“叮叮叮”地敲着。每次听到这种声音,我都飞奔回家,叫奶奶卖废品,从卖废品的钱中出一块钱,就可以买一大碗的叮叮糖。叮叮糖很甜,很粘,牙口不好的人是吃不动的,一碗能吃好些天。
  我小时候的满嘴蛀牙,也是拜叮叮糖所致,好在六岁那年我牙全都掉光了,换了新牙,不然长大后肯定是满嘴黑牙,定然给班上的同学起名叫“缺牙”。
  “哇!叮叮糖!”我的声音出现在人群里。
  高远问:“什么是叮叮糖?”
  我扭头问他:“你们岳阳没有这个吗?小时候没吃过这个?”
  高远摇摇头,“没吃过,你要买?”
  我挑眉,笑道:“是啊,必须买!我好久没吃了!”
  不过我记得那日买的叮叮糖实在是太贵了,大抵也是小时候买的时候那个量,花了我十五块钱,而且口感也不怎么样,倒是那种香味还在,香甜的味道让我完全管不住嘴。
  很脆,但不太粘的叮叮糖口感不太好,很快就被我吃得还剩下两块,高远只吃了两块,我问高远还要不要,他则摇摇头不理我了。
  “你吃不习惯吗?我记得湖南有很多很甜的甜食。”
  高远说:“太甜了,甜出屎来,你别到时候有蛀牙啊傻逼。”
  我:“噗!”
  作者有话要说: 中秋节终章奉上,3w字左右。
  大家适时支持,谢谢!
  【1】gentil是阳性,形容男人的,gentille为阴性,形容女人的。英语里面可以找到类似的词:gentle。
  【2】大玉米的图片,大家可以去网上搜搜。
  ☆、完美大结局+致读者的信
  说实话今晚来的人真的很多, 会展中心门口排的队伍足足起码有一公里那么长, 队伍蜿蜿蜒蜒的, 让我们很没有耐心。排了大概十多分钟,我和高远再也不想就这么浪费时间等下去了, 决定想个歪法子溜进去。
  周围有很多保安在警戒线附近, 我看有几个保安抽着烟打着瞌睡, 就打算抄近道钻进去。这四周的绿化程度比较高,要进去的话只能踩着花花草草进去了。
  高远眯着眼睛, 眺瞩着前方, “你要进去吗?从这里?”
  我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对啊, 也不知道这俩傻货蹲在草丛里边做什么, 会不会在搞鬼啊?”
  “emmmm,这里也不好进去啊。”
  “我试试, 之后你再过来!”
  说实话我这人做什么都是很大胆的, 喜欢寻求刺激。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被那两个保安发现了, 我也可以厚着脸皮为自己解围。好在,我并没有被他们发现,穿过草丛去了对面的道路上,潇洒地与高远挥手。
  高远见此, 瞪大了眼睛, 连忙慌慌张张穿过草丛飞奔了过来。后边排队的人见了,也跟着高远陆陆续续地来了。
  草丛忽有响动。
  从草丛里,探出两个人头来——那俩傻逼保安烟抽完了。
  “嘿!干什么?!回去好好排队!”
  然而我与高远早就跑得远远的了, 余人只好被轰了回去。
  然而在入口处,门卫已经不让进了,原因是里面的入场已满,况且我们只有一张票,里面的演出也快要结束。
  “怎么办?还进去吗?”我问高远。
  “不进去了吧,咱们看看灯光秀就好了。”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九点多,灯光秀要等到0点整。
  “要等好久哦。”我无奈道。
  我看着金黄色的大玉米,就在我们眼前,湖边的舞台正在演出,灯光闪烁直入云霄。这附近的人拿着荧光棒,但也不能入内,只好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视线穿过湖面,尝试着看到对面去。
  然而,除了灯光外,什么也看不见,倒是可以听那边舞台上的歌手唱歌。
  我和高远只好无聊地坐在台阶上,聊着天,听着手机里面的音乐。我耳机里忽然放着一首田馥甄的《不醉不会》,我将耳机递给高远,叫他陪我一起听。
  “我听过这首歌。”高远咪咪笑,“这首歌很带劲,喜欢在室内放大音量放出来听。”
  “错了错了。”我笑道,“要是在车里放着这首歌,会更爽。”
  高远笑笑,不再说话了。
  这两三个小时过得极其无聊,我坐在阶梯上差点都快睡着了。到11点半左右,高远拿出手机打开了相机,想要与我来一张合照。
  说实话,跟他认识那么久,我还从来没有跟他合过影。但是现在光线太过于昏暗,而我的头发还没有剪,两边变长了,显得人有点萧瑟而沧桑,再加上这不太明亮的光线,显得有些老。以至于我一看到他手机屏幕中的我自己,就立马缩了回去。
  “好丑,先不拍了吧。”
  “好吧。”
  高远收回了手机,脸上有些失望的神色,我尴尬地笑了笑,看向了人潮。
  陈文建一直在给我发消息,我一直都没理,现在我与高远就这么尴尬着,倒是趁着机会脱离尴尬的氛围,回了回陈文建给我发的消息。
  陈文建一直在问我最近过得如何,我则回他,我在家很无聊而已,过几天才去学校。
  然而这人说买了好些啤酒,在宿舍一个人喝酒。我叫他少喝些,他说没人陪他喝,他就只好自己消愁了。
  到0点的时候,这附近的人更多了,尤其在这湖边,这里是最好观看灯光秀的场地,几乎人肩接踵熙熙攘攘,我和高远在人潮里,差点还走丢了。还剩下一分钟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大玉米不动,我和高远早早就准备了手机,准备摄像。
  希望这次灯光秀不要让我失望。
  事实上,我们失望了。
  郑州的朋友知道2018跨年的灯光秀是如何。
  总之,2017年过去了,这个不平凡的一年,对我来说意味着很多,我得到了,也失去了很多,努力过,也挫败过。
  不知道肚皮睡了没有?我给他发消息也不回我,这两天我们之间的通讯渐渐地少了,现在这么重要的时刻,居然没有联系我,倒是让我觉得很纳闷。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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