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啊,先出去,出去调查。呆在这里对调查一点用处都没有。”郝帅皮笑肉不笑地回答道。
“哦,好,我听你的。”史密斯拿起帽子,穿好衣服准备出门。
在接到任务的同时,FBI国际行动督查室已经告诉过他,要切实观察一下这个来自于华夏的警员的侦破能力。
所以史密斯想让郝帅来主导这个案子。如果这个黄小子能力不行,根本就没有什么办案能力,到时候就给总部打报告的时候狠狠地嘲笑一下他,顺便也嘲笑一下华夏国警察的总体能力。
总之,他是看不上华夏国人的。换句话说,除了白人,他谁都看不上。这也是这个国家所谓的歧视文化所决定的。
这些白人,总觉得他们高人一等。
“警服还是便衣?”等穿好衣服后,史密斯又像是考验对方似的问郝帅。
郝帅懒得回答,一边走在长廊上,一边说道:“随便你。”
两个人上了停在门口的车子。
还没上车,史密斯看着眼前这辆绿色的跑车,开始有些惊讶:这黄小子居然开了一辆跑车!
他不怕上级调查他吗?
一想,他是外国人,上级自然也管不到他。不过,这小子哪儿来的钱,会买这样一辆豪华靓丽的跑车?也太惊人了吧?
一般来说,FBI的薪水要比州警察和社区警察高的多,但是再高也不会高过五六倍去。
再加上米国人没有存钱的习惯,平常开的车子也无非就是那些普通的日本车,生活拮据的很,平日里能从口袋掏出两千美元就已经是顶顶有钱了。至于那些开跑车的,非富即贵。
史密斯坐在旁边,一句话都不说了。郝帅也懒得理他。
车子从第九街区往北快速行驶,上了快速道之后,走了约莫十五公里左右就到了W12。
这里距离发现三名女孩尸体的塞纳河不到三公里,而且W12也是塞纳河流经的区域。
郝帅在来芝加哥之后的这几天里,习惯性的对这个城市进行了一番小小的研究。
他快速浏览过有关于芝加哥犯罪案件的记录,查过相关地区的报案密集度。这是一名出色警察的基本能力,同时,也是郝帅常年养成的个人习惯。
因为在他看来,一个城市有他自己的脉络,甚至是“生命”。哪些地方治安良好,那些地方是犯罪率高发区域,他都要进行切实掌握。这也是为什么他要比其他一些警察优秀的多的基本原因之一。
在一件案子发生的时候,最大的怀疑对象和区域,自然就是那些犯罪高发地。
在郝帅看来,既然三名女孩在塞纳河被害,那么,这个犯罪率高发的W12地区自然就要作为重点的排查对象。
同时,伊丽莎白的失踪案的具体案情他也看过了,伊丽莎白居住在芝加哥的东部,距离W12足足有二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