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他这么一说,我才想到,当国栋在火道上飞奔时。按理说,在他脚落地时,一定会溅起火花,可我一直没看到溅起的火花,难道国栋真是飞过去的吗?这不成了神话了?不过我来不及想那么多了,因为我担心的是志朋,他可没有国栋那样的速度,跑起来跟鸭子差不了多少,要这样飞烧伤不可。而这时,国栋却不依不饶的说:
“呆瓜,你是打死的鸭子嘴吧硬,你要真害怕,那我过来背你。”
“得得得,你要真失去了速度,你可就叫不起来了。别以为只有你行,这可是千载一时的机会,我能让给你吗?”
说完便低下身子忙着脱鞋。我一看忙叫起来:
“志朋,你疯了!你也要赤足过火吗?”
“当然,不打赤足算不了英雄,我得验证巫师的咒语灵不灵?”
朵嘎一看,怕矮老人要他脱鞋,忙不颠地学着国栋就往火里冲去,一面跑一面说;
“志朋哥,我可不想当英雄,只要不烧坏脚,当个狗熊也没什么不好,我可不等你啦。”
但由于他的速度不够快,没跑几步鞋子的缝口就给烧断了,一块鞋底随即掉了下来,另一只也松开了,鞋底落入火中开始烧起火来。看来朵嘎不太走运,剩下的四五米只好光着脚飞奔过去,当他跑过头后哈哈大笑,没有任何痛苦地说:
“志朋哥,来呀。火一点不烫跟洗温泉差不多。”
这真让我看得心惊肉跳,因为大家都看到朵嘎的鞋底在炭火中燃起一堆明晃晃的火苗,他光秃秃的脚板怎么能没有被灼伤呢?难道巫师的咒语真能起到避火的作用吗?但我己经没有考虑的余地了,该轮到我下火坑了。有了前车之鉴和精神准备。我把鞋子一甩,闭上眼睛决心忍受这中世纪最严励的“酷刑”朝着这地狱之路跑去……
进入火中后,我的面孔和身子都感到很热很热,但足部却好像完全没有这种感觉,特别踏在通红的炭火上,光脚板仍旧没有温热感,脚底好像有一层气垫将脚底板和炭火隔开了。当到头时,我低头看了看脚,连一个水泡也没有,我奇怪极了。事实上,我感觉光脚下坡远比下火坑要痛苦得多,于是我又跑了回去,想不到的是这一举动引来了全场一阵阵的欢呼。
当然,轮到志朋通过时,他己精确到每秒跨出几步,用多大的步子,非常准确地跑完全程。当他跑到另一头时,颇有见解地说:
“这简值是魔术,太不可思意了,是巫师和原始民族的一种异能。你们知道吗,这种宗教上的蹈火仪式在世界各地至今也很盛行,己径有好几千年的历史啦。在印度、马来西亚、日本、斐济群岛、夏威夷、菲律宾、纽西兰、巴尔干半岛……”不等志朋说完,国栋便不耐烦地打断了他道:
“行了行了,是人都得玩火,朵嘎老弟也跳过火,这谁都知道。我问你,这过火道的意思是什么?总不会是孙猴子过火焰山把屁股烧红了当红灯,使图个好看罢。”朵嘎也插嘴道:
“国栋哥说的对,我们那里也有玩火的,那不过是在过节时凑个热闹罢了,哪会像这里为了讨个老婆在玩命。”
“你们说的都不错,玩火的方式各有不同,各自的目的也各有异。最常见的是蹈火者在铺着一层炽热的煤炭的浅坑上走过,有时候更是直截了当,走过一堆柴火,或是沿着一条炽热碎石小径前行。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并非为了凑趣,而是为了安抚神灵、净化灵魂、显示勇敢、判定是否有罪或履行誓约等。蹈火者最长的纪录是走过十米长的火坑……”国栋哈哈大笑:
“那我今天可算是破了世界纪录了!”朵嘎趁机道:
“那该奖个矮老婆给你,只怕黛诺姐把你踢出门去。”
国栋一下纠住朵嘎的耳朵要打……突然又放开了,一脸优愁的走开了,我知道他是在想念自已的心上人……朵嘎发觉自己说漏了嘴忙问志朋道:
“那他们有被烧伤的吗?”
“怪就怪在差不多所有表演蹈火的人,都无灼伤的迹象。”
“这怎么可能毫不灼伤呢?难道他们都有巫师的咒语保护吗?”
“这可不敢妄加定论,除了宗教或巫术解释外,也有种种不同的科学解释。例如,有人争辩说,坑底的煤可能是用某种方法堆垒起来的,火道内的氧气给耗尽后,便无法燃烧下去,但从未有人成功示范出整个过程。而且这个说法,也没有就其他类型的蹈火技术,如在熊熊熔岩上走动提出科学证据,更不能解释怎样可以免受辐射热的灼伤。魔术师们认为,表演蹈火的人,若不是耍弄花招,便是在脚下涂上了某种防火膏……”朵嘎马上反驳道:
“胡说二百八,我的鞋底都烧掉了,哪来得及涂膏呀,要不跑得快恐怕得烧到屁股啦。”
“说得不错,而梅恩.里德.科博士解释的较为合理,他本人也像我们一样走过十米长的火坑,舔过赤热铁棒,他推测,汗液或唾液内的水分蒸发后,会形成一种微小的气垫,可以在短暂时间内保护肌肉,使之不会与过热的物质直接接触,有了这层保护体,只要蹈火表演时间不长,肌肉就不致灼伤。但这层假想的保护体,虽然可能存在,但也不是每个人都适用的,有的人走过时未受伤,而更多的是只几秒钟后便脚长水泡受伤流血。”
“那我们今天走的会不会是巫师咒语的保护呢?”
“这很难说,宗教有宗教的解释,这也不无道理,自然界中无法解释之谜太多了,有待我们去破解……不好!和尚要出事,快走!”……。